感谢您关注!您离开之前... 关注中项网服务号免费订阅项目... 注册免费体验中项网服务
服务热线: 4008161360
项目
  • 项目
  • 招标
  • 重点项目
  • 设计院库
  • 项目汇总
  • 统计分析
  • 展会信息
搜索




【,重庆,】綦江区东部新城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产业设施及地下车库等配套工程工程总承包监理答疑补遗文件
发布时间 2023-11-08 截止日期 立即查看
联系人 立即查看 联系电话 立即查看
项目地址 立即查看 项目名称 立即查看
网址 立即查看 填报单位 立即查看
更正内容 立即查看 设备词 立即查看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中项网会员用户开放, 【 注册 / 登录 】 后可查看内容详情

招投标详情

***区东部新城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产业设施及地下车库等配套工程工程总承包监理答疑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现《***区东部新城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产业设施及地下车库等配套工程工程总承包监理》招标文件***:

问题1:1、现行建管文件规定,未获得施工许可的项目,从******月***日起执行新规,新规的建管文件主要有四个: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房屋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标准》(DBJ50/T-157-2022)的通知》渝建标〔2022〕18号;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管理的通知》(渝建管〔2023〕132号);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工程综合风险分级管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建质安〔2023〕30号;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总站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理人员和项目监理机构***》(渝建质量〔2023〕27号)。也就是建管新规规定,通过“重庆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小程序)APP”使用人脸识别报送建管的监理人员信息;对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三类专业人员增加到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资料员、信息管理员和见证取样员六类专业人员,允许除总监理工程师以外的其他监理人员兼任新增的资料员、信息管理员和见证取样员三类,但兼任人员只能在一个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任职,同时从业的岗位数量不得超过3个且具有兼任岗位的培训合格证书。招标人要求的项目人员配备即使严格按照《***市房屋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范本中设定,仍然不满足现行建管备案规定,请明确招标文件***、见证取样员、信息管理员三类人员是否需要填报参与评审、签约时一致等情形。

2、招标文件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栏中“(4)中标后,中标人须按照《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管理的通知》(渝建发[2014]35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渝建发[2014]101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工作的通知》(渝建[2016]373号)等现行有关文件要去配置监理人员并确保中标备案完成”,中的几文件是旧规,属于过期文件,其所涉及的监理人员不包括见证取样员、信息管理员和资料员,若中标后期履约过程中要求该三类人员,其人工费用如何规定。

答:1、投标时无需提供“资料员、见证取样员、信息管理员三类人员”的资料,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房屋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标准》(DBJ50/T-157-2022)的通知》渝建标〔2022〕18号的规定,“资料员、见证取样员、信息管理员三类人员”可以兼任,且在合同签约、履行时要与中标人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人员保持一致;招标文件***《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管理的通知》(渝建发〔2014〕35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渝建发〔2014〕101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工作的通知》(渝建〔2016〕373号)等现行有关文件要求配置监理人员并确保中标备案完成,若建设行政主管部⻔对监理单位***,按最新要求执行,因此增加的费用,投标人应自行考虑计入投标总报价***ont>

2、招标文件***《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管理的通知》(渝建发〔2014〕35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渝建发〔2014〕101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工作的通知》(渝建〔2016〕373号)等现行有关文件要求配置监理人员并确保中标备案完成,若建设行政主管部⻔对监理单位***,按最新要求执行,因此增加的费用,投标人应自行考虑计入投标总报价***ont>

 

问题2:招标人是通过公开招投标选定满足资质且有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的监理企业为项目增值,不是选定家光杆司令的空壳。承诺而不公示,实际就是在暗箱操作。违反《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10号)法律规定,依据10号令规定,招标人应予以改正。即使招标人按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渝公管发〔2023〕19号)文中发布的《***市房屋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范本编制,也应遵守法律规定,及时更正采取措施以规避风险,比如某某私人可找几家单位***,每家4万投标保证金也就2、30万左右,找的几家单位***,费用大致就如此,中标后总监起算费用,承诺的其它人员才开始招聘,***市场需求的6人也就不到3万/月,找的中标单位***20%点,加上其它业务费、办公场地啥的,费用不会太多,比起实际有实力的单位***,最大的养人费用没有,中标概率上大,然后期履约就...这只是其中一类情形,所以请招标人慎重,严格执行法律法规,采取措施以保护自身实现利益最大化。在招标投标活动阶段,公示主要人员以预防任意调换,杜绝不保持相对稳定,靠团队而不是靠光杆司令确保项目最终得以实现。国家、企业主要班子也不会仅仅只公示主要负责人而没有其它成员。

答:本项目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名称、排序、投标报价***人资质、投标业绩名称,中标候选人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提出异议、投诉***道和方式,符合《***市房屋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范本及《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10号)

 

问题3:1、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属于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法定规定;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之规定。若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则招标代理机构***、对应的收款发票。另外,按照诚信、公平原则,招标文件***,且又要求提供低价***那么招标人同时也应提供监理费支付担保还有,按此交易习惯,那么同理,后续支付监理服务费,那也应当是招标人及时一次性支付后,监理单位***

2、招标公告中的附件,运用了BIM技术,招标文件***BIM有要求,请问需要配备BIM技术人员否

3、《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10号)第六条“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期(交货期),以及评标情况;(二)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四)提出异议***道和方式;(五)招标文件***。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示应当载明中标人名称。本项目招标文件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中,只有法规(10号令)第六条规定的(一)、(二)、(四)项内容,没有(三)等事项内容,不符合(10号令)第六条规定,依据(10号令)第十六条第一款“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可以要求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改正、补充或调整:(一)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载明的事项不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中标候选人公示载明的事项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第二款“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提出意见的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之规定,请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改正、补充或调整,公示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如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1.4.1项内容”所涉及的人员等。

答: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未要求提供低价***本项目资金为业主自筹且资金已落实,支付担保按招标文件***2.6.4的约定执行。监理费合同价***招标文件***9.合同价***约定执行。

2、本项目要求的人员为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1.4.1条第“5.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第“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执行。

3、本项目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名称、排序、投标报价***人资质、投标业绩名称,中标候选人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提出异议、投诉***道和方式,符合《***市房屋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范本及《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10号)

 

 

问题4: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备注:本答疑通知未修改已发布的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月***日




[***101].CQCF

本条信息

我来纠错或提供更多相关信息

欢迎纠错,一经核实,纠错一个项目的,我们将赠送您一个项目反查。

我想跟踪该项目

请填写您需要跟踪该项目的内容及什么阶段为您反馈。

我还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

请填写您需要反查项目的更多相关资料

 

会员特色服务

  • 寻找项目
  • 信息定制
  • 项目跟进
  • 业主库
  • 设计单位
  • 收藏信息
华项永达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中项永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816136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9号得实大厦一层北区

湖南中项网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中项永达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中电软件园二期D6栋8层

子公司:中项智控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市场合作:18511848676

中项网服务号

中项网小程序

中项网APP

Copyrigt 2001-2034 中项网   京ICP证120656号   京ICP备10019002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71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