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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衢州市】【市本级】信安湖环湖绿道工程(衢州花园至塔底段)第1次澄清公告

招投标详情

信安湖环湖绿道工程(衢州花园至塔底段)补充公告(

一、提供近五年以来完成(2016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21日;以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最晚的落款时间为准)的绿道类似施工业绩,无绿道类似施工业绩得0分,单个合同绿道类似施工业绩长度1公里以内的每个得1分,1公里(含)3公里(不含)的每个得2分,3公里(含)以上的每个得3分;可累计计分,最高得3分。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招标公告,以上四项资料(缺一不可),须将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章编入技术标中,否则无效。(3分)

注:1、绿道类似施工业绩是指在施工招标公告中招标范围含“绿道”或“绿道工程”的施工业绩。

2、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指五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四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责任主体签署合格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修改为:提供近五年以来完成(2016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21日;以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最晚的落款时间为准)的绿道类似施工业绩,无绿道类似施工业绩得0分,单个合同绿道类似施工业绩长度1公里以内的每个得1分,1公里(含)3公里(不含)的每个得2分,3公里(含)以上的每个得3分;可累计计分,最高得3分。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招标公告招标公告需提供网页截图及链接并加盖公章,招标公告不能网查证实的视为未提供招标公告,以上四项资料(缺一不可),须将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章编入技术标中,否则无效。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3分)

注:1、绿道类似施工业绩是指在施工招标公告招标范围中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纸含“绿道”“绿道工程”“慢行道”或“慢行道工程”的。

2、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指五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四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责任主体签署合格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二、增加价格调整: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16.1.2约定为:合同执行期间,仅对合同工程的(单价承包部分)进行价格调差。

1)在合同执行期间,主要材料(水泥、钢筋、商品混凝土、砂石料)上下浮动超过5%时应进行价格调整,主要材料指影响投资较大的材料。价格调整按工程进度款结算周期进行,对价格超过±5%的进行调整(只计材料信息价差及其税金)发承包双方根据当月的信息价与投标期基准价格进行比较,结合当月完成工程量调差(按每个季度结算一次)

投标期基准价格是指投标截止日前28天项目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信息价。材料数量按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投标文件单价分析表中的材料含量计算,最终补差材料的数量(工程量清单增减部分除外)不应超过投标文件汇总表中的材料总量,且不超过现行浙江省水利定额计算的总用量。

其他材料的价格按当前的市场价考虑风险系数进入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作调整,价格风险由承包人自负。

1)因发包方原因或者非承发包双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价格上涨造成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价差(正值)计入工程造价;反之,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承包人收益,价差不计入(负值)工程造价。

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价格上涨造成的价差由承包人承担,价差(正值)不计入工程造价;反之,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发包人收益,价差计入(负值)工程造价。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更改为2021年10 29 09:30分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

、其它未涉及内容不作变更。

衢州市水利局

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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