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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市】武汉驿山楚联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股权及转让方和联投置业对武汉驿山楚联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35524.808669万元债权
发布时间 2024-03-30 截止日期 立即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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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详情

***20%***35524.80***元债权 发布时间:***市级 挂牌日期:2024-03-29 项目编号******20%***35524.80***元债权 转让方名称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转让比例 20% 挂牌价****元(人民币元) 挂牌期间 20工作日 挂牌日期 2024-03-29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披露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 15010***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本项目评估报告( 众联评报字[2023]第1337号 )及审计报告(XYZH/2023CQAA2B0316)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3、本项目可采取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方式。 ①采取一次性付款的,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缴至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②采取分期付款的,受让方支付的首付款为交易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自动转为首付款的一部分,其余首付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首付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债权过渡期利息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剩余交易价***让方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担保方式为银行等额保函、AAA***提供的连带责任保函、将标的企业土地使用权抵押给转让方或转让方认可的其他足额有效资产权利担保),并按6.01%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计息方式=剩余交易价***用天数*年利率/360,计息期间自首付款到达交易所次日至剩余交易价***方指定账户之日,具体还款方式见《产权交易合同》约定,且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向转让方支付完全部交易价*** 4、受让方须同意光谷联交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转让方提出:(1)本次转让标的产权变更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2)交易双方办理产权交易及变更登记手续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费用及向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的产权交易费用等),均由交易双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自行调查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资产状况及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详细了解,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正常经营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合法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根据标的企业股东会决议显示:股东联方楚越(武汉)***不放弃优先购买权且同意在产权交易机构***,如未在挂牌期内按要求递交受让申请及交纳足额保证金,则视为放弃受让。 2、转让方提出:意向受让方受让本项目时,必须同时受让在光谷联交所挂牌的“***20%***590.07***元债权”项目(见光谷联交所网站公告)。 3、转让方提示: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须对本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及现场查勘,***的现状、瑕疵及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并与转让方签署《保密承诺函》,在办理受让申请时提交至光谷联交所,***的现状、瑕疵及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且愿意承担受让本项目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不因本项目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和纠纷而向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进行追责和索赔。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未对本项目进行尽职调查或现场查勘而向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4、转让方提示:***是由大股东联方楚越(武汉)***全面主导经营管理,***相关信息的披露以大股东披露信息为准。 (一)股权及债权相关情况 1、本项目挂牌价***业20%股权及转让方和联投置业对标的企业全部债权组成,其中股权挂牌价***50***元人民币,债权为 35524.80***元人民币(债权金额***对标的债权 34785.896***元,***对标的企业债权 738.912***元),合计50034.54***元人民币。如果本项目形成竞价***的增值部分属于股权价*** (1)截至评估基准日,转让方持有标的企业债权为34785.89***元人民币(其中本金34674.72***元,利息111.17***元)。上述债务本金对应利息(年利率为7.5998%,计息时间自评估基准日至全部交易款(或首付款)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止)须由受让方在支付全部交易款(或首付款)同时将利息一次性全额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计息方式=本金*资金占用天数*年利率/360) 评估基准日后,***有两笔借款分别于******月***日、******月***日到期,经股东双方同意,上述借款继续按原借款协议约定的条款执行,直至挂牌转让事项结束。 (2)截至评估基准日,***对标的企业有债权738.91***元人民币(其中本金737.20***元,利息1.71***元)。上述债务本金对应利息(年利率为7.5998%,计息时间自评估基准日至全部交易款(或首付款)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止)须由受让方在支付全部交易款(或首付款)同时将利息一次性全额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计息方式=本金*资金占用天数*年利率/360) 2、截止评估基准日,***对标的企业存在应收账款合计368.90***元人民币,受让方需承诺与大股东一同协调标的企业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二)纳入评估范围的主要资产情况 1、实物资产:标的企业纳入评估范围的实物资产主要包括存货-开发成本及开发产品、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及设备。 2、无形资产:主要为2宗土地使用权。 3、关于标的企业主要资产情况详见“公示附件”。 (三)截止评估基准日相关情况 1、截止评估基准日,因标的企业有未结算的合同,故应付账款余额按预估结算金额***方提出:合同实际结算金额***可能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按照实际金额***、******月***市发生暴雨灾害,*** 2016 年之前的部分电费发票缺失,涉及金额***元。另有8份合同,相关发票缺失,合计金额*****元。转让方提出:不排除还有其他发票缺失,因此产生的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四)评估基准日后情况 1、评估基准日后,标的企业因日常经营需要,新增及变更部分合同、协议。转让方提出:受让方须认可标的企业在评估基准日后因正常经营所签订或变更的合同、协议,须同意标的企业按合同履行支付价***2、截止挂牌前,标的企业处于诉讼过程中的案件共4宗,关于诉讼案件具体情况详见《***未结案件情况统计表》。 3、***承接的高尔夫项目D地块低层别墅住宅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结算价***363,0***元,已付款191,363,0***元,收到发票204,796,3***元;承接的高尔夫E地块S4-S13#楼、L8-L16#楼总承包工程,结算价***128,8***元,已付款110,128,8***元,收到发票96,695,5***元。另外根据诉讼判决支付的延期付款利息及罚息共计4,547,9***元无法取得发票,其中D地块184,9***元,E地块4,363,0***元。 4、评估基准日后,标的企业已于******月将C、D地块土地增值税欠税本金184,2***元及滞纳金2,534,1***元全部缴清。 5、标的企业已于******月办理工商变更将注册资本增资至***元。评估基准日后,股东增资款已于******月实缴到位。 6、标的企业的股东联方楚越(武汉)***(原告,以下简称“联方楚越”)与转让方(被告,以下简称“联投地产”)有一起股权转让纠纷诉讼((2024)鄂 01 民终 3337 号)目前仍在诉讼程序中,该案涉诉金额*****元(本金部分,利息金额***算)。***补缴税金的分担问题,***的净资产,特在此予以披露。 7、截止挂牌前,标的企业在基准日之后已签订及正在签订的重大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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