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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市】惠州市公职律师事务所章程
发布时间 2024-04-28 截止日期 立即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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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公职律师事务所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保障科学民主管理与依法依规运行有机统一,构建运行顺畅、协同高效、充满活力的事业单位***,规范本单位***,确保公益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事业单位***》《***省事业单位***》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市公职律师事务所。    第三条 本单位******市***区惠***道江北段86号公共法律服务中***楼。    第四条 本单位***。    第五条 本单位******元。    第六条 本单位******市司法局。    第七条 本单位******市司法局。    第八条 本单位******市事业单位***。    第九条 本单位***。    第十条 本单位***,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为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贡献。    第十一条 本单位***:    (一)承办同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交办的法律事务,为政府的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特别是为涉及政府和社会公众重大利益的法律纠纷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或受委托组织专家论证;    (二)协助司法行政部门对公职律师的业务活动进行指导、培训、检查和监督等各项工作;    (三)协助同级法律援助机构***,接受法律援助机构***,并安排本所公职律师承办;    (四)开展各部门公职律师的合作与交流,维护其合法权益等;    (五)司法行政机关指派的其他工作。   第二章 党的建设    第十二条 本单位***:本单位***,党员由中共***市司法局直属机关委员会统筹管理,单位***、管理、监督等工作,单位******市司法局党组会会议审议,保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第十三条 本单位***、途径和程序:    本单位***,紧密围绕党的***路线,会同本单位***,充分发挥政治优势、思想优势和组织优势,***市公职所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第十四条 本单位***:本单位******路线和方针政策,积极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依法依规严格管理。涉及单位******市司法局党组会会议审定,坚决执行会议决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违法违纪问题的预防和监督。   第三章 举办单位    第十五条 举办单位***:    (一)提出本单位******、人事管理等事项;    (二)任免本单位***、副主任;    (三)指导和监督本单位***;    (四)负责指导和审核本单位***;    (五)批准本单位***、年度报告;    (六)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单位***。    第十六条 举办单位***:    (一)监督、指导本单位***,及时做好有关政策和文件的传达;    (二)负责做好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的统筹协调和督办;    (三)支持和指导本单位***,为本单位***、财、物等方面的支持;    (四)维护本单位***,支持和指导本单位***;    (五)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 管理层    第十七条 本单位******:主任办公会。    第十八条 本单位******、产生方式、任期及考核、议事规则是:    (一)主任办公会职责    1.接受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定期向举办单位***;    2.决定本单位***、审议和决定本单位***;    3.负责起草和修订本单位***;    4.履行法律法规规定和举办单位***。    (二)产生方式    主任办公会由***市公职律师事务所主任、副主任组成,由***市司法局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任免产生主任、副主任。    (三)任期及考核    主任办公会每届任期为5年,由***市司法局负责考核。    (四)议事规则    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项由主任办公会讨论后,报***市司法局党组会审定;    2.主任办公会由主任召集和主持,并确定会议议题,会议时间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    3.主任办公会原则上须由主任、副主任到会方可召开,特殊情况下可由主任委托1名副主任召集和主持;参会人员、列席人员根据会议内容需要确定;   4.会议议事活动应当做好会议记录,并归档保存;    5.会议议事活动的决议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如有异议,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载明并由参会人员签字确认。    第十九条 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方式和职权    本单位***,由举办单位***。行政负责人负责主持本单位***,履行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当主任空缺时,由举办单位***,临时负责,主持全面工作。    第二十条 本单位***:本单位***。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议事规则:    (一)本单位***12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无内设机构。干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按岗位职责依法开展业务;    (二)本单位***、民主决策,主任办公会议是本单位***,负责业务开展、制度落实等事项。涉及“三重一大”或其他重要事项的决议,报举办单位***。   第五章 服务对象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    (一)服务对象在本单位***;    (二)服务对象对本单位***,并享有监督、表扬、批评、举报投诉或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    (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单位***:    (一)遵守本单位***,配合本单位***;    (二)委托的事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超越本单位***;不得捏造、歪曲、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证据,不得影响其他服务对象公平享受本单位***;    (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方式和运行机制:    (一)服务对象可以通过投诉举报热线反馈本单位***;   (二)服务对象可以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口头表述、署名文字表述(信函、意见或建议书)等方式对本单位***。   第六章 业务运行    第二十五条 本单位***:遵照《***省司法厅关于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和《事业单位***》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单位***:    (一)接受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委托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开展代理案件、担任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等业务工作,或受委托组织专家论证;    (二)指导、协调各政府部门公职律师的法律业务活动;如指导、协调各政府部门公职律师的法律业务工作,指导、协调***区公职律师事务所的业务工作,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做好***区公职律师调配使用、业务指导、培训交流、评估监督等工作,并及时做好相关工作的记录;    (三)为公职律师提供出庭或从事其他法律事务所需的律师函、介绍信等有关文书,并做好有关收接案登记、业务归档、统计、印章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四)接受法律援助机构***,并安排本所公职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五)协助司法行政部门做好公职律师***道德和执业纪律的的教育、检查和监督工作;    (六)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举办单位***。   第七章 资产和财务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 本单位***,资产管理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并接受举办单位***。    第二十八条 本单位***,依法配合举办单位***、财政、审计、国有资产管理等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本单位***。    第二十九条 本单位***(包括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工资、社保、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单位***、资助和使用应当与宗旨和业务范围有关,对捐赠、资助的使用方法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单位***,本单位***,按规定配合相关审计,同时配合举办单位***、审计局的不定期审计。    第三十二条 本单位***,应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八章 信息公开    第三十三条 本单位***,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开以下信息:    (一)本单位***,自章程核准(备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举办单位***;    (二)本单位***;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公开的信息。   第九章 终止和剩余资产处理    第三十四条 本单位***,应当终止运行:    (一)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因其他原因依法应当终止的。    第三十五条 本单位***,应在举办单位***,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六条 清算工作结束后形成清算报告,报举办单位***,向事业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三十七条 本单位***,在举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进行处置。   第十章 章程修改    第三十八条 本单位***,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三)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章程修改的草案应经举办单位***,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章程于******月***日经***市公职律师事务所全体人员表决通过,并经举办单位***。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内容如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相抵触时,应以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的规定为准。涉及事业单位***,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颁发的《事业单位***》刊载内容为准。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市公职律师事务所。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自******月***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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