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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市】关于陈忠林诉东莞市华洋特钢制品有限公司、张海萍的应诉和开庭、延期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5-10 截止日期 立即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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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萍的应诉和开庭、延期公告 发布日期:***东劳人仲院东城庭公字〔2024〕104号   张海萍:   ***、第二被申请人张海萍的劳动争议一案,本庭已受理,鉴于第二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张海萍难以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庭决定采取公告方式向第二被申请人张海萍送达应诉和开庭、延期通知。为此,公告如下:   一、陈忠林为本案的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张海萍见公告后可到本庭领取申请人提交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   二、******月***日前,张海萍应就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向本庭提交有关的《答辩书》一式两份,并办理应诉手续。   三、本庭定于******月***日下午***时开庭审理本案,张海萍为第二被申请人身份出庭。庭审时如不到庭,本庭将作缺席裁决。   四、本案按相关规定应在受理之日起45天内结案,现鉴于案情复杂,故需要延期结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五条关于延期结案的相关规定,本庭决定将本案延期十五天审结。   五、本公告自张贴之日起满***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东城仲裁庭   ******月***日   附注:   1、 本庭地址:东***道571号东城经济服***楼东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楼;联系电话:***。   2、仲裁庭组成人员:仲裁员:郑康琦,书记员:钱子玲。   3、当事人基本情况:   (1)申请人:陈忠林;   (2)第二被申请人:张海萍,地址:***省广宁县***镇白沙村委会寨尾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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