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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头市】仲裁文书公告(被申请人:广东佰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案号:佛禅劳人仲案字〔2024〕620号)
发布时间 2024-05-23 截止日期 立即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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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文书公告(被申请人:***,案号:佛禅劳人仲案字〔2024〕620号) ***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   本委于******月30***劳动争议一案作出的佛禅劳人仲案字〔2024〕620号仲裁裁决书中有笔误,应予补正。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五十四条规定,现决定如下:   一、将佛禅劳人仲案字〔2024〕620号仲裁裁决书中第5页第1、8、9、10、16行的***元”更正为***元”。   二、将佛禅劳人仲案字〔2024〕620号仲裁裁决书中第5页第8、9、16行的“***元”“***元”“***元”“***元”分别更正为“***元”“***元”“***元”“***元”。   三、将佛禅劳人仲案字〔2024〕620号仲裁裁决书中第6页第15行至19行内容更正为“一、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元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元,合计1***元。二、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书生效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元。”   本决定书与被补正的佛禅劳人仲案字〔2024〕620号仲裁裁决书同时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佛禅劳人仲案字〔2024〕620号仲裁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张槎仲裁庭(张***路115号华南创谷科技园11***楼) 联系人:***;联系电话:***   ***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月***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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