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关注!您离开之前... 关注中项网服务号免费订阅项目... 注册免费体验中项网服务
服务热线: 4008161360
项目
  • 项目
  • 招标
  • 重点项目
  • 设计院库
  • 项目汇总
  • 统计分析
  • 展会信息
搜索




【广东,深圳市】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2号线一期工程(观湖站)房屋征收提示
发布时间 2024-08-07 截止日期 立即查看
联系人 立即查看 联系电话 立即查看
项目地址 立即查看 项目名称 立即查看
网址 立即查看 填报单位 立即查看
更正内容 立即查看 设备词 立即查看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中项网会员用户开放, 【 注册 / 登录 】 后可查看内容详情

变更公告详情

  ***市城***道交通22号线一期工程已列入《***市******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工程(观湖站)征拆图册等文件,现拟对***市城***道交通22号线一期工程(观湖站)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征收(详见附图)。根据《***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现发布征收提示如下:   一、征收范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工程(观湖站)征拆图册确定***市城***道交通22号线一期工程(观湖站)范围内的房屋,详见附图。   二、房屋征收部门:***市***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市***区***街道办事处。   三、自本征收提示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对增加部分将不予补偿:   (一)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房屋;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已依法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尚未建造完毕的房屋的续建;   (四)新签订租赁期限截止日在征收提示发布之日起1年以后的房屋租赁合同;   (五)除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必须办理户口迁入、分户之外的其他户口迁入和分户;   (六)以被征收房屋为注册地址***、变更手续;   (七)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四、本提示未尽事宜,由***市***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负责解释。   特此提示。   附图:***市城***道交通22号线一期工程(观湖站)房屋征收范围图 ***市***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月***日

会员特色服务

  • 寻找项目
  • 信息定制
  • 项目跟进
  • 业主库
  • 设计单位
  • 收藏信息

下载APP

扫码下载中项网APP

关注微信

扫码关注中项网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