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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市】(澄清公告)大岭山大塘村优质产业空间项目(南地块)一期工程总承包答疑回复二
发布时间 2024-09-10 截止日期 立即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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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大岭山大塘村优质产业空间项目(南地块)一期工程总承包答疑回复二

发布时间:***地址

问题:1、合同条款第80页4.3.2 项内容修改为: 承包人不得将设计和施工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承包人可依法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分包资质的分包人,但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工程的任何部分或任何工作分包给第三方。其中: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请明确此处是否不存在关键性工作地基与基础是否设计桩基础和基坑支护 2、营销中心开放后的后续水电费是否由发包人负责 问题1回复:关键性工作范围按合同文件及发包人需求文件中相关条款执行;地基与基础的设计应根据地勘报告,设计合理经济的基础及支护形式。 问题2回复:水电费的支付按合同条款及发包人需求文件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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