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4-09-14 | 截止日期 | 立即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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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中心环线周边场地监控设施补强项目 成交候选人公示补充公告 试验中心环线周边场地监控设施补强项目(项目编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关于成交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审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情况予以补充,补充公示期自******月***日至******月***日(北京时间)下午16:00止。
经评审发现,***未完全响应近三年相关工程项目业绩,不满足询价***、供应商基本条件”第八款要求,故不作为本次项目的成交候选人。评审小组一致决定,***作为此次试验中心环线周边场地监控设施补强项目的成交单位。 报价***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我单位***,逾期将不再受理,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实行实名制,异议应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 (2)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2.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单位***: *** 地 址: ***市***区酒仙***路一号 联 系 人: 赵博、柴金川 联系电话:***、***
2024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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