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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市】中国医科大学沈北校区校园文化环境提升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0-11 截止日期 立即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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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详情

(***沈***区校园文化环境提升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国医科大学沈***区校园文化环境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格式11-8 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更正内容如下: 1、第15项“皂角”的单位***“m2”更正为“株”; 2、删除第30项“金***路黄”; 3、原30项后的序号按顺序相应修改。 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月***日***时***分”更正为“******月***日***时***分”。 其余内容不变,详见附件中的采购文件(更正稿)。 更正日期:******月***日 ***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参加***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办理CA数字证书后,应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如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代理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供应商除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还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U盘)存储并密封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如未按要求提交备份文件,遇到系统突发故障时,供应商须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四)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参与本项目响应的供应商可采用远程解密或现场解密两种方式,如选择现场解密,因现场无法提供任何解密设备和网络环境,请供应商代表自行携带CA解密工具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提前下载所需插件)进行解密;如选择远程解密,亦可以安排人员准备上述设备在单位***;解密时限为30 分钟。如因供应商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完成解密,视为放弃响应,如因辽宁政府采购网网络原因或系统故障,将合理延长报价*** (五)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六)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在评标阶段有二次报价***供应商未进行二次报价***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价***动认定该供应商为退出报价***供应商也将失去继续参与后续流程的资格。 (七)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八)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省政府采购网关于本项目的更新动态,如果有更正公告请及时知悉。如项目有更正,供应商未能及时知晓更正信息导致响应出现问题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沈***区***路7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地 址:***市***区南***路47号201房间 联系方式:***/***-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电 话:***/***-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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