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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服务区乡村集市项目“驿品荟”品牌运营征集合作方
发布时间 2024-10-18 截止日期 立即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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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征集方基本情况 合作方资格条件与合作须知 披露规则 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 联系方式 标的基本信息 情况简介 征集方拟通过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征集***区乡***市项目“驿品荟”品牌运营合作方。 位置 用途 资产所有制 征集方式 征集方拟通过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征集***区乡***市项目“驿品荟”品牌运营合作方,合作方需使用“驿品荟”品牌并负责品牌维护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品牌升级、品牌宣传等)。门店由征集方提供或负责搭建,合作方负责门店的设计、装修(含设备投入等)。由合作方独立运营门店,合作双方按门店营业额(含税)分成模式。征集方拥有商铺经营权。 征集方按门店营业额(含税)获得分成: 1.初级农副产品或当地政府推荐或背书的土特产品提成比例为5 %; 2.其余土特产品提成比例底价***以最终的评审结果为准。 合作所涉物业范围: 1.“驿品荟”乡***市项目包含首期试点***区及下一步推广***区。 2.首期试点***区门店运营时间达6个月后,征集方将综合评估门店运营情况,并决定是否于其他***区推广实施***区乡***市项目“驿品荟”品牌运营(其他***区用于乡***市项目“驿品荟”品牌运营的门店位置***,简称:下一步推广***区)。下一步推广***区确定推广实施***区乡***市项目“驿品荟”品牌运营的,由本项目合作方负责运营,若本项目合作方拒绝运营的,由征集方另行决策处理,不影响首期试点***区门店运营合作关系。 乡***市项目位置: 位于征集方拥有经营权的***省内高***路***区上,具体门店地址***。 首期试点***区门店概况如下: 1.揭博高速石坝***区 L1-07 商铺和沈海高速雅瑶***区东区 L1-14 商铺,双边合计共3家商铺。 首期试点***区门店面积: 1.石坝***区 L1-07 商铺双边面积200㎡,共2家店铺(具体面积以现场核定及调整为准); 2.雅瑶***区东区 L1-14商铺面积50㎡,共1家店铺(具体面积以现场核定及调整为准)。 首期试点***区门店经营产品类别(具体产品以征集方审核为准): 1.石坝***区 L1-07 商铺经营范围为蔬菜瓜果类、 山货类、干货类、米面粮油类、特色酱汁调味类、预包装土 特产类; 2.雅瑶***区 L1-15 商铺经营范围为蔬菜瓜果类、山货类、干货类、米面粮油类、特色酱汁调味类。 合作期限: 1.“驿品荟”乡***市项目合同合作年限为5年;自每对***区“驿品荟”乡***市项目投营之日起计,由双方就每对***区另行签订合作合同或协议; 2.如部分***区征集方拥有的经营权不足5年,在经营权到期后征集方无法获得经营权的,则合作经营期到征集方所拥的经营权期限界满之日止,所有费用以实际时间计算。 项目附件 驿品荟乡***市项目合作框架协议.pdf 征集方基本情况 征集方名称 *** 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10000 征集行为批准文件 ***内部请示处理表 征集行为内部决议 ***内部请示处理表 合作方资格条件与合作须知 合作方资格条件说明 (一)意向合作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1.意向合作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区)注册,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合作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及失信记录,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报名时需提供查询页截图)。 3.本项目不接受不接受非法人组织、自然人、联合体、分支机构***。 4.本项目意向合作方应具备自有在营品牌或合作运营品牌。不接受仅有品牌加盟经验的合作方,意向合作方须提供己拥有并在营(含授权第三方经营)的自有品牌证明资料(不含因转让买卖获得的品牌)或合作运营项目(由合作方负责自有产品研发、设计和门店运营)的证明材料 在营自有品牌证明资料须按以下要求提供品牌注册证及在营合同: (1)品牌注册证(如品牌注册证显示注册主体为第三方,其法定代表人与意向合作方法定代表人相同的,视为该意向合作方符合本资格条件。意向合作方须提供该注册主体的天眼查查询结果,法定代表人信息以查询结果为准。); (2)在营合同(如为意向合作方授权第三方经营项目,须提供授权文件,意向合作方提供的合同包含前述品牌注册证所载的品牌名称***,则视为在营合同;否则视为非在营合同)。 合作运营项目需提供资料包括: (1)授权方品牌注册证; (2)合作运营合同,须满足以下全部要求: A.意向合作方提供的合同的名称***“合作经营”或“合作运营”字眼; B.合同一方当事人须为上述品牌注册证的登记主体,即授权方。意向合作方须为合同当事人之一; C.合同内容须包括注册证所载的品牌; D.用于合作运营的场地须由授权方提供(意向合作方须对此项要求提供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在本项目信息公告之日前已纳入征集方招租禁入名单,且未被解禁的商户及其直接或间接投资的关联主体报名。(以征集方提供的商户及其关联方招租禁入名单为准)。 合作方应履行的义务 1.意向合作方一经提交合作申请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内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查阅项目文件和开展尽职调查,充分了解并接受合作标的的现状,完全理解并接受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网***开征集合作方项目要求。 2.合作方须按征集方拟定的《合作框架协议》文本签订合作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方未按上述要求签订合作合同,视为合作方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签订交易合同,征集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没收合作方已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其他合作方应履行的义务具体详见本公告所附《合作框架协议》文本。 其他须披露事项 1.双方的乡***市项目需使用征集方的“驿品荟”品牌,“驿品荟”品牌属于征集方零售系列品牌之一,征集方拥有对该品牌及图形LOGO所有权,合作方无偿负责对品牌进行日常维护和形象提升等工作; 2.征集方有权获取和监管合作门店的营业额数据(包括现金、移动支付、进销存等***道营业额数据),合作方须需无条件配合征集方关于合作门店的统一收银与营收的代收代付工作安排。合作方需要使用征集方提供或指定的收银系统收银并接受征集方收银监管;如无法使用征集方收银系统的,须报征集方书面审批同意; 3.合作方使用征集方提供或指定的收银系统,只是征集方用于监管和结算营业额(含税)分成而采集的品牌授权经营门店的营业数据,征集方并没有因此产生为合作方代扣缴税费的义务,不构成代扣缴义务人。征集方和合作方均为独立经营、各负各税、各自行履行税务登记和申报缴纳义务。 4.物业管理费、仓储使用费由征集方承担,水电费由合作方承担;原则上由征集方将提供宿舍,如出现***区无法安排宿舍的情况的,由合作方自行解决。 合作须知 1.意向合作方须在征集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通过南方产权办理完毕合作申请手续(含提交合作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收购诚意金或保证金、相关交易系统合作资料录入等工作流程),接收合作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合作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南方产权提交合作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的认可和接受。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 17:00 后,不接受意向合作方提交合作申请,不予接收意向合作方提交补充材料。 2.意向合作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南方产权结算账户交纳保证金。意向合作方若违反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或违反合作申请或征集信息公告要求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或诚意金按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保证金操作细则》予以没收处理;意向合作方未能被确定为合格意向合作方的,在不存在保证金或诚意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其缴纳的保证金或诚意金在合格意向合作方确定或项目终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路返还,合格意向合作方未能成为合作方的,在不存在保证金或诚意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保证金或诚意金在合作方确定或项目终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路返还。合格意向合作方成为最终合作方的,在不存在保证金或诚意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保证金按照合同约定处理。意向合作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征集方及南方产权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合作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合作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意向合作方须在征集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将保证金或诚意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保证金或诚意金及交易价***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 账户名称:*** 账    号:***4168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广州时代广场支行 3.信息公告期后,由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合作方提交的资料进行规范性审核。 4.信息公告期内,产生一个或一个以上合格意向合作方的,按照综合评审方式组织交易。经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审后,评审委员会将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合格意向合作方确定为候选合作方。候选合作方须经征集方确定后方成为合作方,候选合作方能否成为合作方由征集方自行决定,若候选合作方未能成为合作方,征集方不作任何解释,候选合作方不得因此追究征集方或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责任。合作方确定后,合作双方按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5.本项目自南方产权出具组织签约通知书即视为确定合作方。合作方须在南方产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南方产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合作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指定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 6.本公告所称意向合作方是指有合作意向并向南方产权提交书面合作申请材料的主体。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合作方是指经审核,取得南方产权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合作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保证金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 保证金金额***15.000000 缴纳截止时间*** 意向合作方须在征集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将保证金或诚意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 披露规则 挂牌开始日期 2024-10-18 挂牌期(工作日) 10 挂牌结束日期 2024-10-31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合作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 最多延长48个周期,不超过首次信息公告之日起的12个月 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 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 1.以上信息来源于征集方提供的资料,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有效性由征集方负责。南方产权对上述信息及后果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不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合作方应自行对项目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交易风险和交易费用的情况下,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定是否参加交易,并独立承担风险。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竞价***金处置、资金结算等交易程序严格按本公告中的合作须知内容和南方产权交易服务规程执行,请注意阅读和了解。 4.如合作标的物业实际使用用途与证载用途不一致,将存在一定法律风险,请谨慎考虑相关承租风险。承租后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 联系人 黄小姐 联系电话 *** 邮箱 地址 ***市***区天***路28号时代广场中***楼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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