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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市】关于于都北出入口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0-18 截止日期 立即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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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于都北出入***市更新项目(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于都县 访问量: 发布日期:*** 因于都北出入***市更新项目(一期)建设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于都县人民政府拟对项目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我中心会同县自然资源局拟定了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并报请了县人民政府确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征收范围 于都北出入***市更新项目(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详见项目征收范围红线图,房屋征收范围最终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的征收范围红线图为准。 二、房屋征收部门、实施单位 于都北出入***市更新项目(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主体;于都县人民政府确定于都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为本项目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项目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房屋征收部门委托***镇人民政府作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本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三、其他事项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一律不予补偿。 2.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等规定,房屋征收范围内相关部门将暂停办理户籍登记(婚姻、出生、学校毕业、回国、退伍以及刑满释放等户籍登记除外)、各类经营许可证照、建设项目用地及施工许可、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和房屋抵押、转让等可能增加补偿费用的手续,暂停期限为1年。 3.近期,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请房屋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予以配合。 特此公告 附件:于都北出入***市更新项目(一期)用地红线图     于都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月***日        相关文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来校验该浏览器是否支持HTML5 文章关键词: :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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