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关注!您离开之前... 关注中项网服务号免费订阅项目... 注册免费体验中项网服务
服务热线: 4008161360
项目
  • 项目
  • 招标
  • 重点项目
  • 设计院库
  • 项目汇总
  • 统计分析
  • 展会信息
搜索




【安徽,淮南市】淮南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修订)
发布时间 2024-10-28 截止日期 立即查看
联系人 立即查看 联系电话 立即查看
项目地址 立即查看 项目名称 立即查看
网址 立即查看 填报单位 立即查看
更正内容 立即查看 设备词 立即查看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中项网会员用户开放, 【 注册 / 登录 】 后可查看内容详情

变更公告详情

校资产〔2024〕9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精细化管理,提高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教科信〔2024〕4号)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实验室是指隶属于学校从事教学、科研等实验、实训活动的场所及其所属设施,以房***元。 第三条 本办法对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的责任体系、工作原则、管理要求等作出相关规定,二级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并实施适用于本单位***。 第二章 管理体系与职责 第四条 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实验室开展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实验室工作的校领导是重要领导责任人,协助第一责任人负责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负有支持、监督和指导职责。 第五条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统筹开展全校实验室分级分类认定工作,并建立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及时录入信息化管理系统或电子造册。 第六条 二级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审核确认其实验室类别和风险等级,建立本单位***,并提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二级单位***。 第七条 各实验室应按照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要求,判定本实验室类别和风险等级,并报所属二级单位***。各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第三章 分级分类原则 第八条 实验室安全分级是指根据实验室中存在的危险源及其存量进行风险评价***验室安全等级。实验室安全等级可分为Ⅰ、Ⅱ、Ⅲ、Ⅳ级(或红、橙、黄、蓝级),分别对应重大风险、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等级的实验室。等级划分可依据《高校实验室安全分级表》(附件1)和《高校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2)。 第九条 实验室安全分类是指依据实验室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源类别判定实验室安全类别。同一间实验室涉及危险源种类较多的,可依据等级最高的危险源来判定其类别。根据学校实验室危险源实际情况,实验室可划分为化学类、生物类、辐射类、机电类、其他类等类别,类别划分可依据《高校实验室分类参照表》(附件3)。 第十条 实验室分级分类结果和所涉及的主要危险源应在实验室门外的安全信息牌上标明,并及时更新。 第十一条 实验室的用途如实验内容、危险源类型与数量等因素发生变化时,实验室应立即重新进行危险源辨识和安全风险评价***实验室安全类别及级别,如需变更应立即报告所属二级单位。二级单位***,同时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应及时更新本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并定期对实验室分级分类情况进行复核。 第十二条 新建、改扩建实验室时,危险源辨识和安全风险评价***目同步进行,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应与项目同步完成。 第四章 实施与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学校和二级单位***,针对不同等级实验室,落实不同等级的管理要求,并按照“突出重点、全面覆盖”的原则加强实验室安全监管,及时保障实验室安全建设与投入。分级管理要求按《高校实验室分级管理要求参照表》(附件4)执行,二级单位***。 第十四条 安全等级为Ⅰ级/红色级的实验室和所有科研实验室的安全分级情况要报***省教育厅备案,学校加强对其监管。 第十五条 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二级单位、实验室等各级责任机构***,分级开展相应的安全检查工作。在重大隐患未完成整改前,不得在实验室中进行实验活动。 第十六条 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和实验人员要根据所在实验室类别和安全等级,接受相应等级的安全培训并开展相应的应急演练。 第十七条 在实验室开展的教科研项目、学生课题,或其他实验活动应进行相应等级的安全风险评估。涉及重要危险源的实验活动,二级单位***、备案,学校不定期抽查。Ⅰ级/红色级、Ⅱ级/橙色级实验室要针对重要危险源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应急管控措施,责任到人。 第十八条 实验室要配备适用于其安全风险级别的安全设施设备和安全管理人员。高风险点位应安装监控和必要的监测报警装置。实验室要配备必要的个体防护设备设施。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有关二级单位***,造成实验室安全事故事件的,依法依规予以追责。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

会员特色服务

  • 寻找项目
  • 信息定制
  • 项目跟进
  • 业主库
  • 设计单位
  • 收藏信息

下载APP

扫码下载中项网APP

关注微信

扫码关注中项网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