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董家口临港产业区产业配套项目(二期)(施工)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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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董家口临港***区产业配套项目(二期)(施工)不分标段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市公共资源交易 电子交易系统 文件编号***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控制价***) 157,333,***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其他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招标文件***11.13招投标回避内容表述变更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三十四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之规定。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存有前述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如果不回避的,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经评审中标的,其中标无效。投标人应当互相监督,如发现其他投标人有回避情形的,应于开标会现场及时提出。”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