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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红桥区】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康复科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126)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投标详情

***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 ***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康复科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康复科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滨海***区***路5号留学生创业园A座71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月***日 14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康复科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最***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3030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用于腹部、神经、小器官、浅表、妇科、产科、心脏、血管、泌尿、急诊、介入、康复科其他等全身应用。
第2包1212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用于脑卒中引起的上下肢功能障碍患者的辅助训练。
第3包1515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用于急慢性软组织损伤、骨关节炎及神经性疼痛,如软组织运动损伤、腰椎间盘突出、肩周炎、颈椎病、膝关节病、腱鞘炎、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糖尿病足、带状疱疹、烧烫伤、伤口感染防治、术后伤口愈合、褥疮、乳腺炎、盆腔炎、附件炎、偏头痛、肺炎、肠炎、上***道感染、哮喘、过敏性紫癜、红斑狼疮等。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适用于促进淤积的静脉血和淋巴液的回流,加强动脉灌注,改善病变部位的血液循环,稀释疼痛因子,促进渗出物的吸收,有效预防深静脉血栓、糖尿病足等糖尿病并发症、脑卒中后并发症、以及有效预防并消除肢体水肿等。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用于肩周炎、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症、退行性骨性关节病、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挫伤、肌肉劳损、盆腔炎、附件炎、慢性咽喉炎、乳腺增生、周围神经伤病、慢性前列腺炎,***镇痛和改善局部血液循环,促进炎症消散作用、具有软化瘢痕松解粘连作用、兴奋神经肌肉作用。
第4包4646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电动起立床2台、电动训练床3台、四肢联动康复训练器1台、便携式手功能康复训练系统1台、多维运动评估及训练系统1台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交付,并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1包:(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全部货物均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的扣除。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某某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某某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为判定标准,某某企业须供应商提***省级以上某某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某某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6)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 第2包:(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全部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某某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某某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注: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全部货物均须由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制造商为某某企业须***省级以上某某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某某企业的证明文件。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6)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3包:(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全部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某某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某某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注: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全部货物均须由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制造商为某某企业须***省级以上某某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某某企业的证明文件。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6)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4包:(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全部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某某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某某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注: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全部货物均须由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制造商为某某企业须***省级以上某某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某某企业的证明文件。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6)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一包: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所响应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的规定,若供应商是所响应产品的制造商,按其分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不是所响应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按其分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证件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所响应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的规定,按其分类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或医疗器械注册证(证件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或者***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六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6)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若无法定代表人,需由企业负责人提供授权、签字或盖章); (7)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第二包、第三包、第四包: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所响应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的规定,若供应商是所响应产品的制造商,按其分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不是所响应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按其分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证件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所响应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的规定,按其分类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或医疗器械注册证(证件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或者***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六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6)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若无法定代表人,需由企业负责人提供授权、签字或盖章); (7)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全部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须按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供应商为某某企业须***省级以上某某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某某企业的证明文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月***日 ******月***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滨海***区***路5号留学生创业园A座716室
方式:现场领取,以现金形式支付;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月***日 14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市滨海***区***路5号留学生创业园A座715室
五、开启
时间:******月***日 14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市滨海***区***路5号留学生创业园A座71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共分4包,供应商兼投不兼中。第2包、第3包、第4包: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1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
地址:***市***区***路35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市滨海***区***路5号留学生创业园A座716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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