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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奉贤区】采购公告[2024]上商采购第030号(上海商学院餐饮单位食品安全审核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7-04 截止日期 立即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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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详情

采购公告[2024]上商采购第030号(上海商学院餐饮单位***)比选公告 一、采购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上海商学院餐饮单位*** 2. 服务内容:***区食品安全审核+春秋季培训 3. 服务期限:******月至******月 4. 服务地点:奉浦、中***路、***路***区 5. 预算金额*****元 二、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1. 完成相关服务的行业资质、主要服务要求或服务内容: (1)需要具有丰富的高校食品安全审核经验的专业团队,参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审核表修订、现场审核、汇总报告,提供审核人员培训及一线人员培训等。 (2)服务内容:上海商学院***区食品安全审核(奉浦、中***路、***路)15次/年、春秋季培训2次/年。 2. 服务要求: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校园食堂的法律法规、标准政策的要求,结合上海商学院的管理要求和需求,开展食堂食品安全审核及培训项目。审核报告内容详实,覆盖面全面。 3. 验收要求、付款方式; (1)每次审核服务过程中,由食安员陪同监督审核过程。 (2)每次提供审核报告,列明驻点食堂的分数水平及问题所在。 (3)付款方式:先实施后付款。具体付款时间另行协商约定。 4. 培训等其他相关要求。 (1)秋季开学,提供一线从业人员、食堂食安员、管理层等人员的食安培训及带教审核。 (2)春季开学,提供上年度***区食安管理水平和重要问题的审核总结及带教审核。 三、比选标准: 本次招标由上海商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组织评标。本次招标评审将采取比选法。在满足招标文件***,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名,依次类推确定得分排名顺序。若出现二家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则确定投标报价***在投标报价***。 序号 评标内容 1 价***投标方案的报价***分。 投标人报价***足招标文件***÷投标报价*** 10 2 服务方案 根据投标方案优劣(需求理解、响应、进度安排、应急预案、增值服务等)进行评审打分。 优秀得27-***分,一般得14-***分,较差得1-***分。 40 3 公司实力 ***资质证明等实力情况进行评审打分。优秀得14-***分,一般得8-***分,较差得1-***分。 20 4 项目经验 近三年同类项目的业绩进行评价***目合同复印件,1个合同得***分,最高***分。 10 5 团队组成 根据项目负责人学历、资格证书、资历经验等情况综合评定。优秀得7-***分,一般得4-***分,较差得1-***分。 10 根据拟投入项目的团队人员配置情况、人员学历、资格证书、资历经验等情况综合评定。优秀得7-***分,一般得4-***分,较差得1-***分。 10 四、投标要求 1、标书一式叁份,胶装成册,标书可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 1)公司基本情况 2)★方案、★报价***、★服务期限。 3)资格文件。 a、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b、 ★供应商书面声明(格式按附件1) C、★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格式按附件2) 注:以上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新注册企业缺少材料可提供说明,说明须加盖公章。 ★为必须提供,不提供废标。 2、中标后,不得转包给其他单位。合同请先参阅上海商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网站“资料下载”板块中各类采购合同模板。 3、投标截止日期:*** ***月10 日 下午4 点 招标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三份标书统一密封后寄送至上海商学院***区***镇环***路496号***楼附楼118室(请务必在封面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和手机电话)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4 年7 月 ***日 附件1: 供应商书面声明 致: (采购人) 本供应商郑重承诺: 在提供本项目采购供应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 招标项目投标。”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若违反上述规定,愿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此外,在提供本项目采购供应服务过程中,严格遵纪守法,保持廉洁自律,杜绝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 特此声明。 报价***: 法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 缴纳情况声明函 (样张) 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特此声明。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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