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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8月16日苏州市高新区地方政府储备小麦竞价采购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8-14 截止日期 立即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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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详情

<$[标题名称(html)]>begin***月***日***市***区地方政府储备小麦竞价***告<$[标题名称(html)]>end <$[信息内容]>beginZJEG_RSS.content.begin ***委托,***作为采购方,江苏粮油商品***市场举办***市***区地方政府储备小麦竞价***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月***日10:30 交易方式:为避免交易中心人员聚集,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本次竞价***家粮食交易中心竞价***行。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市场”进入“苏***市场地方粮食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二、品种、数量、质量、价***种:***江苏产混合麦3755.872吨,分2个标段。 采购单位:*** 数量:3755.872吨 质量:小麦质量指标符合《GB1351-2023》及食品安全标准,指标见上表: 1、入库粮食必须符合上述相关指标并符合存储条件。 2、水分>12.5%拒收、杂质>0.5%拒收。 3、食品卫生指标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由中标方负责。 4、严禁掺混陈粮,不得检出储粮害虫及虫尸,违者拒收。 供货方货到采购方库内,采购方按车(船)次进行质检化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采购方有权拒收。 交易价***存粮点车船板价***点数量为每个标的的全部数量。起拍价***/吨,竞拍减价***吨,向中标方收取成交金额***续费。 三、参加竞价***格。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江苏粮油商品***市场《地方粮食竞价***则》所有内容的法人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报名单位***,如发现存在影响诚信经营、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不良信息的,本次中标无效。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已具备国家政策性粮食交易资格的有意向参加本次竞价***,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没有具备国家政策性粮食交易资格的企业,报到时携带有效期内的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交易授权书》原件,在交易前到江苏粮油商品***市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交易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网络提供远程服务,建议各位会员不要前往交易中心,如有需要注册会员及资格年审的,请进入***市场会员交流QQ群进行咨询(群号:***9,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 五、履约保证金及交易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应预交保证金:交易***元/吨和履约保***元/吨,保证金必须在竞价***,保证金存入以下指定银行账户后,需传真或在QQ群中发送资金交易凭证(如银行回单或转账记录)。供货方保证金在完成供货,采购方确认后一次性退还,如供货方未完成供货,保证金不予退还。 收款单位:江苏粮油商品***市场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711 六、交割及货款结算方式 1.双方自主交收,自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在交易系统内签订电子购销合同。其中1799.793吨的供货方应在******月***日前全部完成交割,截止******月***日凡未按时交货一律按违约处理,扣除其履约保证金。1956.079吨的供货方于***月***日才可进行入库,在***月***日全部完成交割,截止******月***日凡未按时交货一律按违约处理,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2.供货方凭合同和身份证明交货。货款结算方式:银行转帐结算。货款结算期限:按标的数量结算,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船货款90%,其余10%待该标的全部货物到位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次付清。每个标的交货结束后,***市场根据验收确认单退还供货方保证金。 3.接收办法: (1)采购方仓库内电子流量秤(或汽车衡)检斤; (2)供货方采用船运送货时,接收库点使用吸粮机入库,吸粮过程中产生的杂质由供货方自行处理,不计入结算数量。 (3)由采购方化验室检质。采取标准取样法在车船货等运输工具的底部、死角处等部位不易发现的,但在接收入库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规定标准的粮食作退货处理;供货方最终以每个标的数量交割数量。 (4)供货方到货车船需服***区管理。 七、质量纠纷处理相关约定 1、发生质量纠纷时,采购方应在检测后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及时向供货方和江苏粮油商品***市场苏***市场提送《会验通知单》,逾期作为验收通过处理。 2、供货方在接到《会验通知单》后2个工作日内派人或委托其他人员到场会验,因延时会验,供货方应承担所产生的损失。 3、自《会验通知单》到达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内,任何一方未按时参与现场会验的视为缺席。缺席处理办法:由江苏粮油商品***市场苏***市场工作人员会同相关人员到现场监督抽验,并填写《现场抽样单》,并视缺席方认可抽验过程及检验结果,并承担相应责任。 4、双方均可全权委托江苏粮油商品***市场进行质量纠纷处理,因质量纠纷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采购方代垫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负责质量检验的质检机构***。双方对质检机构***,由江苏粮油商品***市场苏***市场指定具有法定资质的质量检验检测机构***。 八、联系方式: ***: 沈先生***927 ***: 袁女士***776 江苏粮油商品***市场: 张 明 ***697 李佩璇 ***971 孙先生***613 (传真)*** (财务部)***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9。 ******月***日 附件一:***市场新版地储系统会员操作手册.docx 附件二:江苏地方粮食竞价***doc 附件三:******月***日***区地方政府储备小麦竞价***相城库3755.872吨).xlsx 附件四: ***省竞价***.docx ZJEG_RSS.content.end<$[信息内容]>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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