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自动煎药机、中药汤剂包装机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磋商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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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详情
***市精神卫生中心自动煎药机、中药汤剂包装机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磋商公告(第二次) ***市精神卫生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对自动煎药机、中药汤剂包装机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限价***价***1 自动煎药机(1) 1台 2 2 自动煎药机(2) 1台 2.5 2.5 中药汤剂包装机 1台 1 1 合计 3台 5.5 二、资金来源 单位***,预算***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无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市精神卫生中心官网(http***com)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报名方式: 请于******月***日至******月***日14:***时,将《招标项目报名登记表》(加盖竞选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qq.com(邮箱,***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市精神卫生中心金紫***区评标室(***市***区金紫山102号)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月***日北京时间09:30 (六)磋商开始时间:******月***日北京时间09:30 五、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元整(***元整) (二)保证金递交 本项目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交。保证金(现金)装入信封后自行密封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三)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当场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至成交供应商对公账户。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市精神卫生中心官网(http***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市精神卫生中心 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市***区金紫山102号 附件1:招标项目报名登记表(第二次).docx 附件2:【采购文书】定稿-自动煎药机、中药汤剂包装机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磋商文件(第二次).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