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运河新城西***道(望***路-蜀***道)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合肥运河新城西***道(望***路-蜀***道)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第三方检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经济技术***区***路819号标准厂房2B一层 中标(成交)金额****元整(¥42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合肥运河新城西***道(望***路-蜀***道)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第三方检测 服务范围:详见本公告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时间:详见本公告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标准:详见本公告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武登攀,鲁祥友,季全,刁长来,郑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执行采购文件中约定的收费标准。 2.金额****元整(¥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路1100号***区人民检察***楼(***路与***路交口向西100米)二楼,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诉,联系电话:***【采购人为合肥***区域以外单位***: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合肥运河新城西***道(望***路-蜀***道)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第三方检测中标(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市望***路19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市***区***路1100号***区人民检察***楼(***路与***路交口向西100米)一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p>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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