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市***镇西后津村仓储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http***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月***日9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MZJYZ***
2.项目名称:******市***镇西后津村仓储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5.采购需求:
5.1建设规模:门式刚架结构仓储一座,长72米,宽28米,高度:8米,***道路、围墙等配套工程。
5.2采购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包含全部内容的施工、保修和相关服务。
5.3标包划分:1个标包
5.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5建设地点:***市
5.6计划工期:***日历天
5.7质量标准:合格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与供应商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本单位***(提供******月***日后任意1个月的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3“信用中国”网站(www***)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
3.4单位***、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提供经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第三方征信机构***,且信用等级达到A级及以上;并提供出具该信用报告的第三方征信机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月***日至******月***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
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不见面开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交易主体登录”栏目下载磋商文件。(联系电话:***)
售价***r>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2.地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2.地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楼第一开标室
特别提醒:1.《投标单位***》和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请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网站“公共服务”“下***区”栏目下载。
2.请各投标人提前办理 CA 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 CA 数字证书上传。为防止网络拥堵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请各投标人提前上传,因未能及时上传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按要求进行网上获取并下载磋商文件,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磋商文件者视为无效标。
4.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为:400-998-0000,服务QQ:***0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17:30 (北京时间)。
5.获取磋商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视为逾期送达,***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6.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 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区“投标单位***”。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省政府采购网》、《***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执行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中小微企业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依据(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市***镇人民政府
地 址:***市***镇
联系方式:高先生***491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地 址:***市中***道与***路交叉口西北角金成时代广场***楼1103室
联系方式:郭先生***288
3.监督部门
名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电话:***
发布人:***市***镇人民政府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