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泸***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勘察设计 二、项目业主:*** 三、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n> 四、招标内容:泸***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增设护栏里程全长166.33公里,涉及全县2***镇(街)。 五、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提交成果并通过县交通主管部门审核验收。 六、成果:项目建议书、施工图及预算纸质文本8份及电子版。 七、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包括):具***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价*** 九、开标 1.开标时间及地点:******月***日10:00,泸县交通运输***楼会议室。 十、报名时应提交审查的证件和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需要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 十一、报名、审查和评审程序 1、服务单位***,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后,未进入报名的服务单位***。 2、项目业主按本次公告要求的报名条件和要求,对报名时应带的证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报名。 3、项目业主根据符合资格审查服务单位******选单位。 4、宣布中选结果 当场宣布中选结果,在评审过程中,对程序及其他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 5.本次报价***于3家,若低于3家本次不予开标,后期重新组织报价***另行通知。 十二、特别说明 1、被抽中的服务单位***。 2、有以下情况的将取消其中选资格:1、被抽中的服务单位***;2、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3、被抽中的服务单位***。取消中选单位***,项目业主将进行重新招标。 3、被取消中选资格的、或被终止合同的服务单位***1年内不得参与我县交通测绘编制等服务工作。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月***日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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