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县***镇东庄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邀请招标公告
肃南县***镇东庄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根据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张政办发〔2018〕204号)中“对国家规模标准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规定的限额以下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交易”的规定,现决定对肃南县***镇东庄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在“***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市)”发布邀请招标公告,择优选定投标人。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肃南县***镇东庄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1.2 招标编号***an style="mso-spacerun:"yes";font-family:宋体;12.0000pt;
mso-font-kerning:1.0000pt;">ZYTG20220705
1.3 招标内容:本项目新建围墙45.00m,混凝土地面硬化 1678.30 ,透水砖铺装 3848.60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4招标控制价***t>:伍拾陆万捌***元捌角玖分(¥568810.89
投标报价***标控制价***标处理。
1.5资金来源:肃南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1.6服务期:2022年7月13日至***9月13日。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投标人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况说明。
2.2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含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复印件应原尺寸复印,确保二维码清晰可查;
2.3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人员安全由中标方自行负责。
2.4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月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中国政府采购网(www***)及“信用甘肃”网站(www***)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5根据相关规定,招标人分别邀请:***、***、***参与本项目投标。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借用他人资质参加;同时,欢迎参与本次竞标的任何单位***,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应用A4规格纸按照招标文件***,在竞价***工作日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3.竞价***及具体参与方式
3.1 竞价***、报名、竞价***致):2022年7月6日***时***分2022年7月8日***时***分。
3.2 竞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采购电子平台http***1020/f/index,具体操作下载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4 .联系方式
招标人:肃南县***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地址:肃南县***镇
联系电话:***45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丹***路19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