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4.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信用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资料(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资料(信用报告),时间为响应截止时间***)。 5其他资格要求。 本项目投标人若为生产商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具备有效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