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卖时间、拍卖标的 定于******月***日上午***时***分,在***市***镇石马村村委会议室,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市***镇石马村所属2座大棚 7年期的租赁使用权(含土地使用费),2座大棚发包的整体起拍***元/年,竞买***元。 说明:1.资产位置。该大棚位于***镇石马村村西。 2.资产情况。发包大棚建筑类型为钢管大棚,共计2处,每处大棚长60米,宽10米,大棚配有滴灌、自动卷帘机、棚膜等设施。 3.经营范围。租赁资产只能用于瓜果蔬菜的种植,不得破坏大棚框架结构,不得种植树木,不得挖沙取土,不得违法建房,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府的有关禁止性规定。 4.租赁费及租赁押金。租赁费一年一交,发包期限自******月***日开始,至******月***日结束。拍租成交后,承租人必须向村委另行交纳租赁押***元整,该押金在合同到期时由村委不计息返还。 5.相关费用。租赁期间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含大棚的维修、保养、管理等其他相关税费)及相关的安全责任均由租赁方另行承担。 6.征用及补偿。承租期间如遇国家建设或集体征占时,大棚及土地补偿归出租方所有,青苗补偿归承包户所有,此外出租方对承租方没有其他任何补偿。 7.合同到期。合同到期时,承租户必须自行清理自有资产(含农作物),并将原发包资产无偿交付给村委。 | 二、竞买条件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以参加竞买,同等价***民享有优先竞价***有意竞买者请在******月 ***日***时***分前,将相应的竞买保证金汇入下列指定账户(交款人与竞买人必须是同一人;保证金以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预期后果自负),并电话告知本场拍卖会拍卖师以便核实保证金到账情况、安排参会事宜。 户 名:*** 开户行:济宁农村商业银行***区支行 帐 号:***0020 28 说 明:该农商行账户为通存支票账户(行号:***0177),请备注本人姓名;保证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成交不计息退还。 为方便您跨行汇款,***基本账户(中国银行济宁分行***区支行;户名:***;账号:2182 2284 0663)。 报名地址:***市矿***路高架桥西头中煤新城广场门面房201室 联 系 人:孔拍卖师***172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