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第五中学***楼学生宿舍维修改造项目施工
中 标 公 示
工程项目:瓮安县第五中学***楼学生宿舍维修改造项目施工
招 标 人:***
代理机构:***
开标时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瓮安县分中心(瓮安县群众工作中***楼)
第一中标候选人:***
总分:95.***分
工期(日历天):150
投标报价*****.30
项目经理:王凤琴
质量标准:达标
第二中标候选人:***
总分:86.***分
工期(日历天):150
投标报价*****.66
项目经理:毛新琳
质量标准:达标
第三中标候选人:***
总分:85.***分
工期(日历天):150
投标报价*****.78
项目经理:吴珍安
质量标准:达标
公示期:******月***日至******月***日
公示说明: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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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