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站***区***路(新***路—梅***路)等***道路工程监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新站***区***路(新***路—梅***路)等***道路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e="color: rgb(51, 51, 51); 14pt; mso-font-kerning: 0.0000pt;" 宋体;"="" 仿宋;="" yes";="">2022AXXBZ00027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6月17日
开标(采购)日期:***7月***日
新站***区***路(新***路—梅***路)等***道路工程监理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地址:***市***区繁***道5055号联东U谷53-2幢
投标费率:0.62%
质量:合格
工期:2***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
地址: ***市新站***区***路999号
联系人:胡工
联系方式:0551-6428312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滨***区***路2588号(徽***道与***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王文武
联系电话:***
公示期:***7月***日至***7月1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路999号新站***区管委会***楼B5区202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新站***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地点******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font>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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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