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儿童医***区项目土石方、基坑支护工程施工项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市儿童医***区项目土石方、基坑支护工程施工项目
项目编号***pan>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月***日
***市儿童医***区项目土石方、基坑支护工程施工项目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地址:***市经开第十***街267号
投标报价***仟捌佰伍拾万肆***元伍角柒分(¥*****元)
质量:合格
工期:15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地址:***市工***路89号
投标报价***仟捌佰伍拾肆万壹***元柒角捌分(¥*****元)
质量:合格
工期:15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工程建设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 ***区***路中段(红旗建材***市场斜对面)
联系人: 张主任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市滨***区***路2588号(徽***道与***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宋磊联系电话:***、***
公示期:******月***日至******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滨***区***路2588号(徽***道与***路交口)A***楼678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出投诉,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地点******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p>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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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