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仁县达局乡桑嘎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 第一次澄清 致各投标人: ***受***委托,代理关于(昂仁县达局乡桑嘎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的相关招标事宜。因招标文件***1.4.1投标人资格与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四条业绩要求:***至今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
(已完工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填写有误现将更改为:业绩要求:***至今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
(已完工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和完工证明)。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填写错误,现将表格内容进行更改:1. 企业业绩(企业类似建筑工程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每项业绩***分,最多计3项,同一单项工程不得重复计分。)更改为:企业业绩(企业***市政公用工程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和完工证明):每项业绩***分,最多计3项,同一单项工程不得重复计分。) 2.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级建造师得***分。)更改为项目经理任职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级建造师得***分。) 3.
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级职称得***分。)更改为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级职称得***分。) 特告知各潜在投标单位******,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变。 特此澄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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