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文件精神,陆川县***“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资金达不到政府采购标准。为按时、统一、规范地完成任务,决定纳入政府采***道。由陆川县残联按照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现将有关项目要求公告如下:
一、委托机构***
机构***:有独立法人,有固定的经营场地,有工程施工、装修或残疾人无障碍设施设计、安装服务的经营范围,有专业的施工团队(有过类似项目工作经验的优先),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无违法记录。
具备以上条件的机构***陆川县残疾人联合会提交申请书及有关佐证材料,县残联进行评估(择优选择)。经评估合格确定签订实施项目委托合同书后,由被委托方入户对残疾人家庭开展无障碍改造工作,并接受村、镇、县级残联的监管及配合该项目的有关检查。
二、项目工作要求
(一)项目实施要点
本项目要做到以个性化、安全性、经济性、科学性等原则进行实施。结合本地经济、文化、地理、风俗习惯等实际情况和特点,按照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总体要求,各类残疾人的残疾状况、需求与居住环境,科学确定改造项目和内容。工作程序以公开、公正、透明、文明施工、保证质量并收集改造前后照片。
(二)项目享受对象及任务数
项目享受对象:持有第二、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按照以下顺序筛选改造对象:中国残联下发的十四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对象名单;城乡困难重度且有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的残疾人;城乡困难且有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的残疾人;城乡重度且有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的残疾人;其他有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的残疾人。同等情况下,多重残疾、一户多残、正处学习或工作年龄段的残疾人家庭,优先安排改造。
享受过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助资金的对象,原则上5年内不再享受同类补助(困难重度残疾人***市保障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或移民搬迁等新建、新改住房的除外)。
项目任务数:36户符合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条件的残疾人家庭。
(三)项目实施内容
对有需求的残疾人家庭配备无障碍设施,进行无障碍改造。以改造为主,辅具为辅,重点解决重度残疾人洗澡、上厕所、做饭、户内活动和出行等日常生活困难,满足残疾人的生活和出行基本需求。
三、项目经费保障
项目经费标准:由陆川县残疾人联合会根据上级拨***元/户(包干)的标准给予拨付。
经费使用范围:用于项目的筛查、评估、改造、检查、验收、制作统一标识牌等费用。
四、项目申报时间、地点
申请时间:***7月15日***7月21日。
申请地点:陆川县***镇***街43号(陆川县残疾人联合会)
申报联系人:谭方正联系电话:0775-***
陆川县残疾人联合会
***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