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意向受让方认真勘验车辆,了解车辆现状,报废年限,车辆变更、转移登记等相关业务政策,需承担对应风险及责任,不得以此为由放弃受让。 *根据评估报告显示:该车发动机渗油,前保险杠皮掉漆、有修复痕迹,发动机舱盖裂纹、有修复痕迹,左后车门掉漆,尾门裂纹、有修复痕迹,后保险杠皮掉漆、有喷漆修复痕迹,右后车门工作不良、无法打开,右前车门掉漆、有修复痕迹。 *因该车为***区行政事业单位***,故该车必须办理完毕转移登记手续后提车。 *该车因脱检、脱保产生的车船税等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公告中车辆的表征里程、年检信息等参数来自评估报告及转让方提供,仅供参考。 1、本次处置车辆按其现场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接,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委托方对标的品质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简称“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公告中显示的标的数据、图片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使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及《电子竞价***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 4、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时务必须向中心提交《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5、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务费的,或未按照转让方相关规定进行资产交接,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转让方有权按照公告约定扣除交易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