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r-bottom: 1px solid #666;16px">WHJK-ZCFW-2022-044
2、采购计划备案号:随采计备[2022]XM1467号
3、项目名称:***市西城玉波***区壕沟家***区配套***路***道改造项目(沿***道至舜***道街景亮化)施工图设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n style="border-bottom: 1px solid #666;">***6、最高限价***style="border-bottom: 1px solid #666;">***7、采购需求:
***市西城玉波***区壕沟家***区配套***路***道改造项目(沿***道至舜***道街景亮化)施工图设计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提供成果文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需要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或***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资料)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完税证明和近三个月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零申报的提供报税网站打印的零申报记录,***,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按相关规定应有的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
(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证明文件)
(7)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近3年(从投标截止日向前推算)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中国政府采购网”(www***)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应为本项目报名时间以内,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提供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月***日至******月***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编***道与交***道交叉口东北方向110米(***)
3、方式:
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各项证件原件及提供一套完整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复印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及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后,方可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如果资料不完整的或与原件不相符的或弄虚作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
4、售价***n style="border-bottom: 1px solid #666;">0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月***日09点***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月***日09点***分(北京时间)
3、地点:编***道与交***道交叉口东北方向110米(***)
五、开启
1、时间:******月***日09点***分(北京时间)
2、地点:编***道与交***道交叉口东北方向110米(***)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ei.gov.cn/)上发布。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3、法定节假日、周六周日等公休日不接受报名。
4、递交人须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为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各申请人代表佩戴好口罩、携带身份证,提前到达现场,并配合代理机构***、出示本人“绿码”,没有“绿码”的人员不得进入。
6、异议和投诉以法人名义提出的,未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不予受理。
7、异议的法人授权委托人或联系人、投诉的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人在册人员,必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的明细证明材料(为其缴纳社保的必须是投标人本身,***、***),否则不予受理。
8、经查证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造假,涉嫌出借或借用资质虚假恶意提出异议和投诉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地址:***市沿***道211号
联系方式:0722-3******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编***道与交***道交叉口东北方向110米(***)
联系方式:072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an>刘玉梅
电话:07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