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广西壮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度事业单位***》要求(桂人社函〔2022〕173号,附件1),现就做好***度我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已完成岗位设置且聘用至我校主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属于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列入申报范围:
1.******月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3.推荐对象没有通过往年资格审查或专家评议,且与申报条件相关的资格没有变化的;
4.所在单位***,但二级岗位没有空缺的;
5.其他不适合晋升岗位(职务)的。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应符合《广西壮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重新修订广西壮族***区事业单位***》(桂人社规〔2022〕6号,附件2)和《广西壮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桂人社规〔2019〕12号,附件3)相关要求。
(三)时间要求
1.申报人员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任职经历,从事业单位***,截止到******月;
2.申报人员的业绩、项目成果、奖项等获得时间截止计算到个人提交申报材料当日。
二、申报原则及程序
(一)申报原则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申报,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定期申报、集中核准的办法。
(二)申报流程
1.个人申报
申报二级岗位应由个人提出申请。个人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符合申报竞聘条件。申报人员应向所在单位(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广西壮族***区事业单位***》(附件4);
(2)《广西壮族***区事业单位***》(附件5);
(3)符合申报条件的业绩、项目成果、获奖证书、职称证书、聘文、现聘岗位等级登记表或工资表(可到人事处开具)等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有证明材料要求按《桂林医学院***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个人申报材料目录》(附件6)顺序放置在一个word或PDF文档中,纸质版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
2.申报人所在单位(部门)审核申报人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并组织专家评议,对评议结果为合格的申报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经申报人所在单位(部门)确认后,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学校人事部门。
3.学校组织资格审查和材料复审、审核评议、结果公示、研究聘用、办理岗位认定。
三、报送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部门)于***月***日前,将《广西壮族***区事业单位***》(附件4)、《广西壮族***区事业单位***》(附件5)和按《桂林医学院***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个人申报材料目录》(附件6)整理的详细证明材料、推荐单位(部门)审议推荐意见等纸质版(一式七份)材料报送到人事处师资科(***楼415室)。电子版发送到师资科邮箱shizike@glmc.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校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燕
联系电话:******911
附件:1.《广西壮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度事业单 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实施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2〕173号)
2. 《广西壮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重新修订广西壮族自 治区事业单位***》(桂人社规〔2022〕6号)
3. 《广西壮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 事业单位***》(桂人社规〔2019〕12号)
4.《广西壮族***区事业单位***》
5.《广西壮族***区事业单位***》
6. 桂林医学院***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个人申报材料目录
*** 人事处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