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凤阳县***街道永***路创建工程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凤阳县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版)〉的通知》(皖财购〔2021〕672号)规定,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邀请单位***: 1、*** 2、*** 3、***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凤阳县***街道永***路创建工程项目。 2、工程实施地点:凤阳县 3、工程内容:凤阳县***街道永***路创建工程项目主要为***街道永***路旁文化墙、绿化、垃圾清运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本工程控制价***价***仟***元捌角肆分(1044***元);固定发包价******元陆角壹分(887***元)[工程招标控制价***5%)]。 5、评标办法:固定发包价***。 6、计划工期:***日历天。 7、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付款方式:(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2)承包方应在国家相关规定的质保期内无偿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招标文件***。 2、开标时间:******月***日***时***分。 3、开标地点:凤阳县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电话:***007 代理机构:*** 地址:凤阳县***镇***区 联系人:*** 电 话:***086 邮箱:***@qq.com ******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