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东方御府幼儿园食堂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n style="font-family: 仿宋,仿宋_GB2312; 14pt;">WH18CG2022HW6023(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nt> 二、项目名称:***区东方御府幼儿园食堂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芜湖商品交易博览城K区9幢3层301 中标金额***nt>5***元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油烟净化一体机 品牌:世纪百利 规格:1800×1350×850mm,型号:SJBL-S 数量:3台 单价***nt>***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高勇陈玉梅吴芙蓉梅业新周丽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t>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价***t>×1.2%,最低不少***元。 代理服务金额***nt>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中标单位***:无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异议)(网址:http***.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span>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经济技术***区社会事业局 地址:***市***区***路39号 联系方式:***870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市***区***路39-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font> 电话:***79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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