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textbox" style="border-: 0px; padding: 0px; : 269px; height: 33px;" data-tooltip="">JS2022FS0098
质疑事项 1: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
事实依据:由于主要产品的采购例如:大数据中心、电信运营商物联网平台、多功能智能电话、软件功能开发的复杂程度、云服务器采购考虑机房等保安全性等;是中小企业生产方无 法提供或很难提供的,其次项目属于民生类项目,建设内容众多、工期紧张,为了确保不耽 误采购方使用,需要供应商有成熟的施工经验和完善的施工团队。中小企业一般缺少庞大的 施工团队,且时间较为紧迫,难以满足招标文件***,若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无法确保 充分供应、充分竞争;存在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
法律依据: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中指示:(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回复: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适用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的情形,按原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