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泰资规拍〔2022〕017号 经泰顺县人民政府批准,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委托以拍卖方式出让泰顺县***镇A-11-01地块(二期)1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出让人为***,具体组织实施由***授权委托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终止日期 | 起始价***t> | 泰顺县***镇A-11-01地块(二期)1块 | 泰顺县***镇和平村 | 9749平方米 | 零售商业用地 | 2061年12月***日 | 304 | 竞买保证金 | 合同定金 | 增价***ont>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土地开发程度 | 建筑限高 | 绿地率 | 61最终成交价***t>的20% | 10或其倍数 | ≥0.5且≤1.0 | ≤40% | 五通现状 | 36米 | ≥15% | 备注 | 其他有关建设要求详见***出具的规划条件(〔2021〕规划条件026号)。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竞买人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竞得者需在本县内注册成立企业且在满足有关产业政策要求下对该地块进行开发。 三、该地块建成后,地上建(构)筑物及地下空间不可分割转让和销售,须100%自持,可整体转让。 四、若该地块使用权人与周边相邻地块为同一业主,则相关经济指标允许统筹考虑。 五、竞得人在竞得土地使用权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须知,可登录***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设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n/view/trade/index)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九、本次拍卖报名时间:***至***。 十、本次拍卖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十一、本次拍卖开始时间:***。 十二、拍卖成交的土地出让金价****市市政配套费、放样定线费、建筑设计费、契税等相关费用,竞得人需自行办理土地、规划等证件手续并按规定另行缴纳相关费用。 十三、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顺县***镇新***道123号公共资源交易大***楼)。 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叶先生 ***:*** 唐先生
*** 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