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申请材料递交
意向承租方应于公告期内携带以下资料向***省产权交易中心提出租赁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保证金(不计息):
(1)租赁申请材料;
(2)意向承租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意向承租方同意租赁的内部决策文件,上级单位***(国有独资、国有控股或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3)意向承租方为个体工商户的需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及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4)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明;
(5)本公告“承租方资格条件”栏要求的相关条件的证明材料;
(6)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或加盖单位***。
(二)交易方式和交易进程
1、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意向承租方在通过资格确认且足额交纳保证金后,方可且应当通过动态报价***效报价***交租赁申请材料的意向承租方,还须注册并登陆***省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完成线上信息录入、项目申请和动态报价***操作流程详见附件《网络动态报价***竞买人使用手册》。
2、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至***省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竞价***》,接出租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三)保证金交纳和扣除
1、意向承租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后,须按照本公告“保证金设定”栏规定向***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该保证金在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转为立约保证金。***省产权交易中心自收到出租方转款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道退还至承租方账户(不计息)。未能确定为承租方的,由***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道退还(不计息)。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出租方在此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以下内容作出承诺:意向承租方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的,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出租方或***省产权交易中心可扣除该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未经同意单方撤回申请的;
(2)在动态报价***牌价***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
(3)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照***省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或未按照公告约定签订《竞价***》或《租赁合同》的。
(四)出租方提出的其他租赁要求
1、承租方使用上述租赁标的必须符合《***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标的承租人须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标的承租后的使用用途须与标的现使用用途须保持一致。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场地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2、标的以现状移交。
3、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标的。
4、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标的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标的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5、租赁期内,承租方如对租赁标的进行改造、装潢,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标的结构,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改造、装潢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标的在合同终止后***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6、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租期不足一年承租方即要求提前退租的,则须承担违约责任。如因法律法***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场地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