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合作处办公用房装修改造工程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Calibri">HPZBWH-2022-046 二、项目名称:***社会合作处办公用房装修改造工程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路8号1幢康健宝盛广场C座七层7001号; 成交价***ont>248000.00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否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社会合作处办公用房装修改造工程 施工范围:对位于老教工***楼五层及四层部分房间,社会合作处办公用房装修改造,包含墙体拆除,门窗更换,新铺复合地板,地砖铺设,墙面出新,卫生间装修及水电改造等。 施工工期:40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刘兆峰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京*** |
五、评审专家名单:田海明、龚丽、贺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t> 收费标准:按照***市公管局、***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公管【2016】139号)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nt>4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8.2 中标单位***:详见附件。 8.3 无效投标单位***:无。 8.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12#楼A座301室,联系电话:***139。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投诉电话:***)。 8.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span>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北***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市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12#楼A栋3楼301室 联系方式:***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font>***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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