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岳池县人民政府批准,岳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idth:220px;word-break: break-all;">YCP-2022-1 | 宗地总面积: | 7000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龙***路东段以南与龙***路以东交叉处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2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80 | | | 主要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区位 | 郊区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70000 | 十一级 |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保证金: | ***元 | 估价*** | | 场地平整:公告时现状 基础设施:公告时现状 | 起始价***> | 2***元 | 加价***td> | | 备注: | (一)主要规划条件为:容积率≤2.0,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停车泊位配建标准按照《***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机动车停车位≥0.6个/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位≥0.8辆/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建筑架空层如为公共开敞空间,不计入容积率指标,但须计入建筑高度和层数指标;建筑物的地下室如为停车、人防和配套的设备用房不计入容积率指标。建筑面积计算须严格按照《***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国家相关规范执行。其他规划设计条件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案卷编号***该宗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的,出让人终止供地,不退还竞买保证金。 (三)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广市建局〔2022〕79号),该宗地拍卖成交出让价***纳,第一期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缴纳50%,第二期在15个月内全部缴清;逾期未缴清全部土地价***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四)该宗地自受让人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金)之日起***日内完成土地移交,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不得交付给受让人。 (五)该宗地建设项目自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若发现土地闲置等情况,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处理。 (六)该宗地结建地下空间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市***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安府办发〔2019〕33号)进行确权登记。 (七)该宗地土地勘测费、地价***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交易手续费等中介机构******日内付清,未缴清费用之前不得交付土地给受让人。 (八)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规划用地性质为R2(二类居住不兼容商业)〕,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拍卖出让起始价***元(包含地下空间价***间价***下人防工程),竞买保证金为***元。 (九)该地块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70004.31平方米。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按照价***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月***日 至 ******月***日 到 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月***日 至 ******月***日 到 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月***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月***日***时***分 在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岳池县分中***楼交易大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岳池县分中心(***镇迎***道吴雪艺术中心北侧***楼)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详见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 开户银行:详见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 银行帐号:详见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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