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农药包装废弃物数字化回收处理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n style="line-height: 150%; font-family: 仿宋,仿宋_GB2312; 14pt;">H-2022-019(MASCG-2-F-H-2022-0791)
二、项目名称:和县农药包装废弃物数字化回收处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马***市郑蒲***区中***道中段277号现代产业孵化园***楼502
中标(成交)金额***t>:***.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智能农药废弃物收集柜 品牌:江苏成开 规格型号:定制 数量:83个 单价***nt>178***元/个 |
五、评审专家名单:许怀鹏、唐天广、胡珊珊、刘强、张优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nt>按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或登录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马***市和县***镇城***区文***路169-2号,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如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span>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马***市和县海峰大厦7楼
联系方式:戴进才 ***862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地址:马***市和县***镇城***区文***路169-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婷婷
电话:***086、***
4.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夏敏电话:0555-5335008
十、附件
1.招标文件(定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