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及环保产品等政策;
5.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具有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示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6.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供应商拟任本总监理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6.3、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供应商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信用服务、个人信用版块输入单位***、身份证号码:查询(查询对象: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代理人),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查询信用信息报告,并提供相关查询记录和查询结果;
6.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