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镇刘符套居研学基地周边土地承租经营权拍卖公告 编号***2]第060号 ***的委托,经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批准现对泗洪县***镇刘符套居研学基地周边土地3年租赁经营权进行公开拍卖。 1.项目概况 标的位置:位于泗洪县***镇刘符套居研学基地周边土地,本次拍卖2个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 | 位置 | 面积 (约亩) | 经营期限(年) | 起拍价***n> () | 增价***pan> /亩) | 竞拍保证金 (万 | 1 | 东至:刘符套居与双沟居交界沟,南至:鱼塘,西至:***路,北至:***路, (后附宗地图) | 65.18 | 3 | 600 | 10其倍数 | 2 | 2 | 地块一:东至:光伏发电,南至:刘符套宅基地,西至:刘符套***路,北至:***路;地块二:东至:光伏发电,南至:***路,西至:研学基地苗木林,北至:桂柳养殖场 (后附宗地图) | 95.44 | 3 | 600 | 10其倍数 | 2 |
注:刘符套居研学基地周边土地为农用耕地(只能种庄稼) 2.对意向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2应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2.3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不诚信人名单; 3.竞买报名 3.1报名时间:******月26日至******月1日17:***时; 3.2报名方式:登陆《***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 标人登陆》进行注册登记并报名,或CA证书登陆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拍卖公告附件《***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 注意:非自然人需用CA电子锁登陆报名,需办理CA电子锁的,请登录***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CA签章网上申办系统进行办理(http***t/),咨询电话:0527-84396024;***677。 3.3以自然人申请报名的,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①本人身份证;②竞买承诺书;③银行卡;④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回单(请注明报名竞拍标的序号或名称); 3.4以企业法人申请报名的,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人代表证书或授权委托书;③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④竞买承诺书; ⑤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回单(请注明报名竞拍标的序号或名称); 注意:保证金未到账,或须上传至投标报名系统的材料未全部上传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买资格。 4.竞买保证金缴纳与退付 4.1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竞买人须通过转账(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将竞买保证金从企业基本存款账户(自然人须从本人银行账户)转账至竞买保证金专用账户,以现金方式缴纳及从其他账户缴纳的一律无效; 户名: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000 02 开户行:江苏泗洪东***镇银行***路支行(苏州银行) 4.2保证金退付方式:成交人按报名时的方式登录宿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将成交合同及成交价***原件、竞拍保证金交费凭证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平台进行申请,经审核后退付;未成交人的保证金于竞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付; 4.3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报信用管理部门列入征信系统: 4.3.1竞买人无故不参加竞买活动且事前未书面告知委托人或拍卖机构***; 4.3.2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3.3竞买人非法获取转让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4.3.4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4.3.5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干扰、阻挠他人竞买的; 4.3.6竞买人成交后存在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交清相关款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 4.3.7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拍卖活动正常进行的 4.3.8竞买人以捏造的事实或无事实依据无故提出质疑、投诉的; 4.3.9竞买人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4.3.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竞买保证金金额***转让方损失的,该竞买人还需另行赔偿损失。根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约定支付价***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卖价***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5.竞价***font> 竞价***font> 标的 序号 | 竞价***/span> | 自由竞价***pan> | 延时竞价***pan> | 1-2 | ******月***日上午10:00 | 30分钟 | 60秒 |
本次拍卖采用网上竞价***买人认真阅读拍卖公告附件《竞买人须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电子竞价***提前登陆平台,按规则竞价***nt> 6.租金支付及合同签订 1、买受人应于成交公示结束***日内按成交价***第一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每个标的),并签订租赁合同。余下2年租金应在上一年租期结束前半个月内交清。买受人经营期间如未发生违约情况,于合同期满时全额(无息)退还买受人。 2、买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日内与转让人签订成交合同,逾期视为违约放弃中标,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3、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卖价***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7.其他事项 7.1意向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标的,主动向委托方咨询标的相关情况,自行了解使用该标的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竞买人都视同已现场踏勘标的,认可了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相关情况并认可拍卖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 7.2本次所列示的标的面积仅供参考,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列示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pan> 7.3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的土地只用于种植庄稼,未经委托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对项目进行破坏性改动,如擅自改动,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应有承租人承担。 7.4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项目发生的相关费用。 7.5承租人应自觉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不得利用经营权土地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因使用不当给委托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承担。 7.6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或相关管理部门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项目而导致合同解除的,承租人应无条件服从,委托方不予补偿; 7.7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终止时后***日内移交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7.8现有标的物现状出租,在竞拍成交后,承租人不得将租赁土地转租,如违反按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7.9公告未尽事宜以受让方与转让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8.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委托人:*** 拍卖机构:***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008 联系电话*** ***863 地址:泗洪县泗州***街15号1104室 地址:泗洪县建***路42号原环保***楼 附件: 1、《竞买人须知》 2、《竞买人承诺书》 3、《授权委托书》 4、《电子竞价***span> 5、《产权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 6、《自然人报名步骤》 7、《宗地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