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区***街道办事处零星广告制作维护拆除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tyle="line-height: 150%; font-family: 仿宋,仿宋_GB2312; 16pt;">京建友皖招字【2022】第2002号-GA 二、项目名称: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区***街道办事处零星广告制作维护拆除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三山时代广场B-1#楼01室;***市***区***路天翔广告;***省***市***区***街道伟星时代之光S2#15室 中标金额***n>2260.00***元;2332.00***元;3392.2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零星广告制作维护拆除服务 服务范围: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施吕蓉、管丽萍、彭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an> 收费标准: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n>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国家广告产业园8楼820室,联系电话:***76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3、投诉联系方式:***。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p>(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道的。 4、无效投标单位: ①***:未按招标文件***;依据条款、法规: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处理意见:无效投标。 ②***:未按招标文件***;依据条款、法规: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处理意见:无效投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区***街道办事处 地址:***省***市***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市***区国家广告产业园8楼820室 联系方式:吴工***7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span> 电话:***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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