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项目中标(成交)公告[2022]发布时间:2022-07-28236 ***区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an style="font-family: 仿宋; 14pt; mso-spacerun: " yes";="" mso-font-kerning:="" 1.0000pt;"="">2022ABBHN00131 二、项目名称:***区智慧矫正中心建设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路1669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整(¥795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自助矫正终端(立式) 品牌:慧智灵杰 规格型号:HZ-X308 数量:1 单价***nt>4***元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为。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高超,吴洋,汤东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t>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花***道与***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楼,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市***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联系电话:***、***【采购人为合肥***区域以外单位***: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span>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区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市***区司法局 地址:***市***区包***道11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市***区花***道与***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楼 联系方法:***、***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font> 电话:***、***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