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医院血透中心设备项目第②包水处理及集中供浓缩A液设备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n style="font-family: 黑体; 14pt; mso-spacerun: "yes"; mso-bid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font-kerning: 1.0000pt;">CF2022-LA13
二、项目名称:***附属医院血透中心设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经济技术***区繁***道南、金***路西澳中财富中心一期工程1202室
中标(成交)金额***柒万捌仟圆整(¥***.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血液透析水处理系统 品牌:费森尤斯 规格型号:AquaA2 3000 数量:1套 单价***nt>****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习波、李林刚、吴康圣、徐慧、袁中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nt>参照[2002]1980号文件标准65%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创***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G4栋E区9层,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span>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附属医院
地址:***市磨***路7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市创***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G4栋E区9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font>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分项报价***nt>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4.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