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处置的资产为***市司法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废旧资产。 ***市司法局:计算机、电脑一体机、打印机等。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泠却塔(已拆除)。 二、本标的项目保证金不计利息,以汇入我中心指定账户经***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的时间为准。 三、本标的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四、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间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踏勘以便全面了解,并严格遵守标的所在地现场踏勘有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参加本标的竞买,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 五、受让方须在网络竞价***日内到***市产权交易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并缴纳全部成交价***(交易费按总成交价***,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视为违约,***市产权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扣除,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六、现场踏勘联系人: ***市司法局:刘女士(***171) ***市机关事务管局:张先生(***7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