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麻府通〔2022〕14号
***市***区***镇***度第五批次建设用地业经***市人民政府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批准情况
征地批准机关:***市人民政府
批准文号:湛江建用字20229号
批准时间:******月***日
批准用途:城镇建设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土地,南至里光村集体土地,西至南夏村集体土地,北至湛江晨鸣纸浆厂(四至范围详见用地位置***)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公告的公告期为五个工作日。被征收土地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日内就湛江建用字20229号建设用地批复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该项目用地土地回收预公告发布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市***区***镇***度第五批次建设用地收回国有土地的公告.pdf
***市***区人民政府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