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1333-0084号宗地位于***区***街道沙***区业***路北侧,该地块于***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规许字08-2004-0013号)。***来文申请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已受理其申请,拟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规许字08-2004-0013号)部分内容进行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省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一、用地面积由23129.9调整为23128.77。 二、用地单位******“***”变更为“***”。 三、规定容积率由≤1.20调整为≤3.80。 四、建筑面积由27700调整为87964.55(已建规定建筑面积19096.44;新建规定建筑面积68868.11,其中:厂房46242.61、宿舍 20606.42、食堂2019.08平方米)。 五、增加“地块东侧预留南北向公***道,保证24小时对外开放”。 六、建筑退线由东≥9m、西≥9m、南≥10m、北≥9m调整为一级建筑退线≥6m,二级建筑退线≥9m。 七、建筑覆盖率由≤45%调整为≤60%、绿化覆盖率由≥30%调整为≥20%。 八、建筑高度由多层调整为≤100米。 九、机动车泊位数由30辆调整为200辆,自行车泊位数由0辆调整为520辆。 十、备注款项拟按现行深标及相关规范要求予以备注。 十一、备注款项增加“项目范围内需拆除的建(构)筑物,用地单位***《***市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管理规定》办理产权注销手续,方可开展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等后续工作”。 本次展示分为集中展示和网上展示两种方式。集中展示地址******市***区***路6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宗地现场(***区***街道沙***区业***路北侧);网上展示地址***:http***n(***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n/ps/(***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网站)。 公示时间为期10个自然日,自******月***日至******月***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上述展示地址***“公众意见征询表”进行填写,并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征询表”寄往***市***区***路6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截止日期为******月***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特此公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市***区***路6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邮政编码:518118 附件:1.G11333-0084号宗地位置*** 2.公众意见征询表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