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月***日 至 ******月***日 挂牌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td> | 地块位置 | ***区***镇莲花村5、6、7组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9.175168 | 出让年限 | 50年 | 成交价***/td> | 3762.0895 | 明细用途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工业用地 | 9.175168 | 受让单位 | *** | 备注: | |
二、公示期:******月***日 至 ******月***日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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