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招标文件***: √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或与该业绩对应的往来结算发票扫描件。 √正在履约,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或与该业绩对应的往来结算发票扫描件。 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人员进场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备注:(1)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若提供与该业绩对应的往来结算发票,则需提供合同期内至少一个结算周期的发票,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2)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中的合同签订日期、单个业绩合同中保安岗位人数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为准。 2.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容的(如合同签订日期、单个业绩合同中保安岗位人数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